⚠️ 災害詳情檔案室 ⚠️

人民痛苦排名榜

衡量威脅的標準

英雄協會為了有效評估怪人對社會造成的威脅程度,設立了一套嚴謹的「災害等級」系統。這套系統將怪人的破壞力與危險性分為五個級別,從低到高分別為:狼、虎、鬼、龍、神。

每個等級都代表著不同程度的社會威脅與破壞範圍。透過這個系統,英雄協會能夠科學地評估怪人的危害程度,並派遣相應等級的英雄進行應對。

災害等級系統:衡量災害對人民威脅的標準

怪人檔案

怪人圖片

定義什麼是危害人民的災難,是一件不需要法律精英來裁決的事

對人民而言,什麼才是災難?

過去,什麼是「罪」、什麼是「災難」,往往是由握有法律解釋權的少數法官 or 精英來定義。但我們認為,真正承受痛苦、流下汗水與眼淚的是人民。因此,這個判斷基礎不應交給關在象牙塔裡的法官,而應交給全國人民。

在這裡,我們不談生冷的法規條文,只談你我最真實的生存恐懼。透過「匿名投票」,每一位公民都能親自定義台灣最大的災難。當千千萬萬個「你」站出來投下一票,民意的集體意志將成為最強大的武裝,讓權力者再也無法忽視人民的聲音。

這是一場由人民發起的生存反擊,我要讓全世界看見,你的一票究竟有多有厲害。

台灣是檢舉制度天堂

但這是一個建立在崩壞信任上的天堂。

不用負任何責任的檢舉制度,正在毀掉台灣的交通與社會信任 😡

台灣現在的交通檢舉制度,最荒謬的問題就只有一句話:
就是檢舉人不用負任何責任,也不用付出任何成本!

  • 1️⃣ 你檢舉錯了,沒事 😡
  • 2️⃣ 你亂檢舉,沒事 😡
  • 3️⃣ 你連續騷擾式舉發,一樣沒事 😡

所有成本、風險與壓力,全部由被檢舉的人與政府承擔,檢舉人則站在制度保護傘下,完全免責 🤢

這根本不是什麼〔公民參與〕,這是一套徹底失衡的制度設計。最關鍵的是,這種狀況並不是一直如此,而是從 2022 年蔡政府執政時期修法之後才全面失控。

在此之前,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僅屬行政裁量的一環,警方可依證據完整性與現場狀況判斷是否舉發,檢舉只是輔助工具,而不是自動啟動裁罰的指令 🙄。但修法之後,制度徹底反轉,檢舉幾乎等同執法,卻完全沒有對檢舉人設下任何責任門檻 😒😒😒

結果是什麼?短短三、四年內,全國上下開始出現極度不滿、彼此猜疑、互相監視的氛圍。你今天開車,不是在注意路況,而是在擔心後面是不是有人在拍我 🙄

我認為

第一 交通檢舉必須設立押金制度,每案五百元

檢舉成立,押金全額退還;檢舉不成立,押金直接沒收。因為每一件檢舉,都要耗費政府人力、行政流程與審核時間,這不是〔免費資源〕!當制度完全沒有門檻,就等於鼓勵亂檢舉、情緒性檢舉,甚至把檢舉當成報復工具。

第二 檢舉不成立不只沒收押金,還必須有罰則

現在的制度最扯的地方就在這裡:檢舉錯了,什麼事都沒有。這等於在制度上明確告訴你:你亂檢舉也沒關係,反正不會有後後果。如果檢舉經查證不實,押金沒收是基本,若屬明顯惡意、重複或騷擾式檢舉,更應加重處罰,否則這套制度永遠只會養出更多檢舉蟑螂。

第三 罰單內容不得再用一句「民眾檢舉」草草帶過

必須清楚載明檢舉時間,並記載檢舉人姓名與電話號碼,電話後三碼可遮蔽,但不能完全匿名。因為被檢舉人依法必須有自力救濟的可能性!現在一句「民眾檢舉」就把所有責任藏起來,等於剝奪人民申訴、反證、追究惡意檢舉的權利,這在任何正常的法治社會,都是說不過去的。

目前最荒唐的是,現行制度還縱容另一種極度危險的現象:檢舉別人時,檢舉人自己也在違規

大量影片清楚顯示,有人為了檢舉闖紅燈,自己先闖過去再跟拍!為了蒐證,一路逆向、違規停車、連續違規。但制度完全不管你檢舉過程合不合法!?只要你拍到別人違規就算數。於是形成一個極其扭曲的現實:被拍到的人被罰,拍的人違規卻完全免責!!!

交通法規的本意,是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,而不是製造雙重標準!
一個讓檢舉人零成本、零責任、零風險,卻把所有壓力丟給人民的制度,本身就已經失去正當性 😒
如果政府還要繼續假裝問題不存在,那人民的不滿只會繼續累積!

真正該被檢討的,從來不是用路人,而是這套從 2022 年開始就明顯失控的制度!!!